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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诉求及

回馈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会会员的,更好地畅通会员诉求渠道,及时答复会员诉求事项,特制订本办法。 

一、诉求渠道

协会秘书处设立会员诉求热线及邮箱,由专人负责登记记录,秘书长定期检查。会员可要求参加理事会或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按程序表达诉求,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及登记处理。会员可直接向协会理事以上领导表达诉求,由协会领导向秘书处转达并登记。秘书处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收集会员诉求,了解会员需求,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

二、诉求处理

协会秘书处负责将诉求归类,建议和意见类诉求由秘书长处理并呈报理事会,会员单位间的内部诉求应及时上报会长办公会议处理;会员与外单位及个人间的问题,秘书处应及时协助会员进行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处理;会长办公会议是处理会员诉求的主要负责机构,应形成会员诉求处理方案并调动协会各方资源,认真解决会员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需要,可提请召开协会理事会处理重大问题的诉求。协会法律顾问在必要的时候向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援助。

三、诉求回馈

协会秘书处负责及时回馈诉求处理进度和结果。对于协会无法全面处理的会员诉求,要告知会员其它处理渠道并提供协助;秘书处要对提出诉求的会员进行跟踪回访,检查处理效果,整理总结经验。协会各级领导有责任经常走访会员,主动了解会员诉求,为其提供咨询和帮助。协会理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由会长不定期对办理会员诉求问题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维护会员利益。

本制度经协会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201845

 

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诉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桂龙      联系电话:2831789/13927338171

        邓铮        联系电话:18923655811

                    工作邮箱: hzstzsbxh@126.com


  
  附件下载:  

   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诉求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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