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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会财务管理,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惠州特种设备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告。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算清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材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二、本会经费的管

  (一)协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三、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造、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定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财务管理由本协会的法人代表直接管理,要对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由秘书长具体实施。

五、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六、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七、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参照本协会工资方案发放。

八、本会经费独立,不与无偿提供本会办公住所的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混管。

 

 

                                       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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