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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六个机制



规范运作机制 


依据广东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六个机制”的要求,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制定规范运作机制:

1.严格按协会制定规章进行运作;

2.每4年举办换届,每2年召开1次以上会员(代表)大会;

3.每年召开2次以上理事会会议;

4.协会有专职秘书长及工作人员;

5.每年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年检;

6.协会各项重大事件须向理事会通报;

7.定期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8.规范协会财务、票据管理工作;

9.每年末制定协会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10.制定协会中长期发展战略。




诚信执业机制

 

依据广东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六个机制”的要求,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制定诚信执业机制:

1.严格按协会章程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2.不得以协会名义欺骗会员单位;

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4.坚持以人为本,为会员提供服务,保障会员合法权益;

5.推动行业开展企业诚信服务;

6.秘书处工作人员为会员提供服务时要树立协会品牌形象;

7.协会重大事件及财务及时报告监事会。




信息公开机制

 

依据广东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六个机制”的要求,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制定信息公开机制:

1.协会举办各项活动须在协会网站中公布;

2.对惠州市特种设备重大事件须在协会网站进行公布;

3.协会活动应及时进行公布;

4.协会主要领导进行活动原则上进行报导;

5.每季度将特种设备统计数据上网公布;

6.走访会员单位及为会员单位服务要在协会网站上报导;

7.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将会员企业重大事件进行宣传;

8.协会重要来访客人原则上应在信息平台上发布;

9.协会信息平台及时转发物流相关发展政策和意见。



 

公平竞争机制

 

依据广东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六个机制”的要求,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制定公平竞争机制:

1.理事、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4年,期满可以连任;

2.副会长、会长、由秘书处提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届满可以连任;

3.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处提名,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4.协会会长、秘书长每年定期向理事会述职.


  

奖励惩戒机制

 

依据广东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六个机制”的要求,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制定奖励惩戒机制:

1.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拓宽协会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协会有创造效益给予奖励;

2.对拓宽协会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的给予奖励;

3.为协会承揽新的业务,创造良好效益的员工给予奖励;

4.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创造良好效益的员工给予奖励;

5.个人创造的收入或效益由协会领导经相关程序认可后给予奖励;

6.奖励额度按创造的收入效益的10%-25%奖励给有关人员。对分期实施的项目,按已实现的部分进行兑现;

7.业务奖励按季度进行结算。奖励制度于次季度的第一个月与当月工资一并兑付;

8.破坏协会形象给予惩戒;

9.损坏协会设施的给予惩戒;

10.因个人原因致使协会受到经济损失的给予惩罚;

11.相关惩戒力度视破坏情况报请理事会处理。



自律保障机制

 

依据广东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六个机制”的要求,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制定自律保障机制:

1.除会费以外,不得以任名义向会员单位收取费用;

2.不得以会议赞助的形式收取费用;

3.不得带有任何经济目的,向会员单位推荐产品;

4.不得举办任何收费形式的活动;

5.企业向会员单位推介项目或产品时,协会要严格把好质量关,保障会员单位利益;

6.不得接收会员单位现金;

7.严格执行协会《服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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